中国朝代顺序表大全图片三饷加派
明朝末年的三大赋税——辽饷、剿饷和练饷,总称为“三饷”。其中,“辽饷”又被称作新饷,是为了应对辽东的军事需求而增加的额外税收。自万历四十六年起,每亩土地增加了银九厘,共计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崇祯四年,再次提高到一分二厘,共征收银七百四十万八千二百九十八两。此外,还包括关税、盐课及杂项。
崇祯十年,为抗击民变所需,增兵十二万,加征“剿饷”,总数达到了两百八十万两,并持续至十三年停止。而在崇祯十一年,当清兵入侵时,杨嗣昌提议征发“练饷”,总额达七百三十万两,这些加派措施极大地激化了社会矛盾,最终成为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然而,在清初,即多尔衮摄政时期,他下令蠲免了这三项加派,但实际上并未彻底实行,只是表面上有所改善。在顺治十四年的《赋役全书》中,将辽饷编入其中,即为“九厘额银”,但在顺治十八年,又恢复了剿饷,并且地方官员私自另有科派,使得这个问题一直延续到清末。直到光绪十三年,每甲田地仍然要征收租税2两8分5毫4丝,不含地方官员加派,这与明初的税率相比增长了八倍,如果再加上地方官员的加派,则达到十倍之多,而这一系列高昂的税收标准在日本战国及江户时代仅相当于一半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