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总督权利那大为何清朝皇帝没有分家呢原因出在什么地方回到清朝当皇帝探寻历史之谜
我们先前探讨过陕西、江南、湖广三省的分家问题,这三个省份辖区辽阔,清朝皇帝曾将其拆分。然而,对于四川省的管辖区,我们提出一个疑问:为什么清朝皇帝没有把四川省分家呢?其实,这并非是因为清朝皇帝不想,而是由四川特殊的地形因素所致。
自元代统一天下以来,建立了沿用至今的行省制度。在元初,将四川与陕西合并为陕西四川行省,但后来发现这种划分并不利于管理,便将两个地区分别管理。这意味着,从此开始,四川成为一个独立的省份。而明朝继承了元朝的行省制度,没有对四川的管辖区进行重大改变。到了公元1644年,清朝入主中原,并逐步确立对全国的统治。为了防止自己被赶回东北老家,加强中央集权,清高层决定对一些大型行政单位进行拆分,比如江南省、陕西省和湖广 省。但对于 四 川 省,由于其独特的地形,使得无法进行有效地划分,因此未被包含在内。
实际上,当时 四 川 省比现在的大,不仅包括现今成都及周边,还有重庆及部分东部区域。而每个明确设立若干个巡抚负责各个行政单位,只有两位或三个这样的单位才能由一位总督领导,比如两江总督负责江苏、安徽和江西省。而只有直隶总督以及 四 川 总督能单独管理一个完整的小规模政区,那就是河北和 四 川 分别代表直隶和 Four Rivers Province(即今日称之为“两岸”)。直隶总督在 清 朝晚期甚至还兼任北洋大臣,其地位极高。
相比之下,在早期出现的一个尴尬局面里,一方面存在同时拥有军事与民政职责的大人物——即使他们都住在成都是指挥使与布政使,他们互不服从,有着重叠工作任务的问题,如农民起义等谁来处理的问题变得复杂。此外这两人之间也经常发生争执,不愿意让步。
由于这种情况越演越烈,在乾隆时期为了调解这一矛盾,即撤销了该地区巡抚位置,让 四 川 总督暂时代替巡抚职务,从此形成惯例。在之后,该地区由 一 位官员肩负军事和民政双重责任,其权力非常巨大。
顺便提一下其他类似职位并不一定认为它们低于另一方,因为他们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平级同僚,如两江总督与江苏巡抚,如果真要较量的话,即便是在力量上也不一定能战胜对方。不过从权限角度看,每种角色都各具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