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的理由算缗和告缗
为了打击富商大贾、高利贷者的经济力量,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汉武帝于公元前119年(元狩四年),颁布了算缗和告缗的命令。算缗旨在征收大商人、高利贷者的财产税,每二千钱抽一算,一算为一百二十钱;对于经营手工业者,则按照每四千钱抽一算的原则进行。除了商人的车需要征收二算外,还对五丈以上的船只征税。一旦发现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的情况,便鼓励知情者来举报,这种举报行为被称作“告缗”。揭发属实后,可没收被告者的全部财产,并罚其戍边一年,而告发者将获得没收财产的一半。此令一出,各地纷纷参与到告�2366m之中。在杨可负责处理告缗事务期间,该措施得到了全面的实施,使得告缗之风遍及全国。
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限制并打击了富商大贾、豪强、贵族等势力的经济影响力,还成功增加了西汉政府的财政收入,为解决由于战争和奢侈浪费带来的困难提供了一定的缓解,并且加强了中央集权在经济领域的地位。但是,这些措施同样对商品经济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