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朝文化底蕴一览表中的文玩之美
近年来,“文玩”这个词在艺术品市场频繁出现,但人们对于“文玩”的定义和含义一直没有一个清晰的答案。有的商家甚至把普通物品如核桃、手串等称作“文玩”,这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实际上,“文玩”指的是那些能够被欣赏并且喜欢摆弄的书画文具艺术品。这些作品要符合三个标准:首先,它们必须是文学家和书法家的专用物品,具有专用性;其次,它们应该有实际的使用价值,拥有实用性;最后,它们还需要有一定的审美价值,使人愿意去欣赏和把玩,有着强烈的艺术性。
根据这些标准,我认为,一些不具备书画功能或缺乏文化内涵的物品并不属于“文玩”。同样,如果一件东西仅仅作为工具使用,而缺乏审美价值,也不能称之为“文玩”。只有那些深受文学家喜爱,并且具备独特文化意义的书写工具才真正可以被归类为“文玩”。
此外,“文玩”的种类非常多,在中国明代出版的一本名叫《文具雅集》的书中,就列出了40多种不同的类型,如毛笔、墨水、纸张、砚石等,以及它们所用的容器和辅助工具。这些产品很多都有细分,比如毛笔可以分为大、小楷笔,还有提笔抓笔等款式。而砚石也有抄手砚、砖形砚等不同形式。
选择制作“文 玩”的材料也很特别,不追求奢华而偏好自然之材,如竹木石瓷。在设计造型方面,每个作品都有自己的风格,从奇思妙想到自然流畅,从精致细腻到简约大方。“ 文 玩”中的题材通常以崇尚古典文化为主,常见的是梅兰竹菊四君子,也包括各种树木人物像。
历史上的许多珍贵作品至今仍令人赞叹,如宋代汝窑三足洗这样的宝藏级别作品。而历代的大师们对制作这种艺术品贡献巨大,如明代竹雕艺人朱三松清代制砚高手顾二娘,他们留下的杰作依然受到后人的推崇。
关于“ 文 玩”的讨论还有很多,其中就不得不提宋代名匠米芾,他拒绝皇帝赐官,只要求一块能代表他的创作精神的小巧砚台,这段故事让人感慨万千。如果将 “ 文 玩”过度功利化,将它当做商品出售,那么它失去了原本蕴含的情感与深意,只剩下市场上的商品之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