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有几次重塑揭秘中国历史上的妓女分类变迁
古代官妓的变迁:中国历史上妓女类型演变之谜
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概念,似乎比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要更加复杂和多样。专家们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妓女可以分为两大类,即艺妓和色妓。艺妓主要从事艺术表演活动,如今日文艺工作者、娱乐明星,而色妒则主要出卖身子,是今日人们普遍认知的娼妇。
细分而言,中国历史上的妓女可划分为宫 妓、营 妓、官 妓、家 妓和民 妓五类。宫 妓是皇宫中服务于皇帝的女子;营 妓是服侍军队军官与士兵的女子;官 妓则是供养在各级地方官员身边的女子;家 妇是达官贵人家庭供养,为达官贵人提供服务的人选。而民 女可能更接近于现代社会对娼妇的一般理解,即活跃于民间,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人群。
这五种类型中的前三种即宫、营及官方支持下的其他两种,可以视作体制内之女性,她们地位低下,但生活却相对优裕,被编入国家正式编制(乐籍),由国家财政保障,并为国家需求服务。此外,还有后两类,即私人经济领域,体制外生存,不向国家寻求帮助,不给政府添乱,自行经营其生计。
一方面,这反映了皇帝榜样的示范作用,同时也因为唐朝科举制度诗赋作为考核内容之一,使得那些擅长诗词文章者能获得高位,而这些才华横溢的大臣正好成为她们丰盛水草。而且,她们不仅仅卖身,更卖唱,以此来确保能够得到好的报酬,因为唱得好意味着除了美貌之外,还具有更高艺术造诣,这对于文人宦 官来说尤为看重。
他们唱些什么呢?这些金榜题名才华横溢的大臣写下的诗词显然是她们渴望传唱佳作。这对于女性来说,与这些有才华的大臣交往,有机会得到他们创作的心头好,又能通过这种方式提高知名度,对于大臣来说,与比自己老婆漂亮得多风情得多文雅得多的人厮混,无疑是一段巨大的快乐经历,也能证明自己的一生辉煌,并通过她们口中传播这首首诗词,使双方都成就了一场双赢策略。
甚至由于这些歌舞传唱流传久远。在宋朝,那个著名词人的柳永成了许多女人争先恐后的追求对象,但他因与一位歌伎关系被迫放弃仕途,最终以填词告终。他曾被指令填写一些特定的主题,以取代他与歌伎之间的情感交流。
规定只有当时期只能由公众场合提供歌舞陪酒等活动不能涉及性交易违规处罚。但实践中难以完全执行,因为私下交易难以察觉。此刻,大量开放要求公主献身并以此自豪的是一种过时模式。在明朝朱元璋禁止将公主作为性伴侣供应给宦 官,将某些公主转型面向市场,从而增加国库收入。随后宦 官无法从公主那里获取性服务,他们对待娼妇态度冷淡了,加上原本依赖政府资助但已经减少了的费用问题,一些娼妇不得不转向市场化运营,从而开始了中国娼妇市场化过程,此后中国娼妇逐渐从政府控制走向市场自由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