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会议的内容及影响
1775年5月10日到1778年3月1日,在费城召开了殖民地联合会议,史称“第二届会议”(The Second Continental Congress)。第二届会议任期内建立军,发表《独立宣言》,成立美利坚合众国,通过并生效第一部宪法《邦联条例》。
会议内容
第二届会议,1775年5月10日在费城召开。第一届会议的大多数代表返回第二次会议,新增加的成员包括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汉考克和托马斯·杰斐逊。弗吉尼亚代表佩顿·伦道夫再次被选为主席,但两周后他不得不回到家乡的议会。亨利·米德尔顿随后当选,但遭到其拒绝。取而代之的约翰·汉考克成为第三任会议主席直到,1777年10月29日因身体问题辞去职务。
起初,佐治亚再次没有参加大会,但截至7月,该殖民地的省议会别无选择,只能加入。
军事、外交和内政
第二届会议首先采取的行动之一是建立军。战争的组织主要是由州民兵组织管理的,结果导致了一场似乎注定要失败的叛乱。乔治·华盛顿被任命为总司令,并立即被派往波士顿围攻。1775年7月6日,会议通过了《原因声明》,概述了武装冲突的原因。在最后的和平努力中,它向英国发出了《橄榄枝书》,希望在冲突升级前解决冲突。
会议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巩固了自己的权力,承担了13个殖民地的立法和行政权力。它任命了一名驻法国大使,从欧洲国家获得,发行纸币,并继续筹集军队。代表团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缺乏提高税收的法律权威。因此,有人要求各国提供资金,但有时没有效果。
发表《独立宣言》
到1776年,第二届会议作为国民政府开始运作。为了表明自己的权力,它发表了一份将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1776年6月11日,会议任命一个“五人委员会”(Committee of Five)起草一份宣言,该委员会由康涅狄格殖民州的罗杰·谢尔曼、宾夕法尼亚殖民州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弗吉尼亚殖民州的托马斯·杰斐逊、马萨诸塞殖民州的约翰·亚当斯和纽约殖民州的罗伯特·R·利文斯顿组成。
这个宣言委员会从1776年6月11日开始工作,于1776年6月28日首次向会议提交了该文件。1776年7月4准《独立宣言》,宣布脱离英国,成立美利坚合众国。
宣布独立后,会议的性质由联合殖民地会议(ContinentalCongress of the United Colonies)转变为合众国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
会议影响
会议期间,授权建立军。
1776年7月4准的《独立宣言》,宣布脱离英国,成立美利坚合众国。
1777年11月15日通过的《邦联条例》成为美国第一部宪法性质文件(邦联性质)。
在北美殖民地宣布独立后尚没有一个正式中央政府期间,会议起到了临时政府的作用。美国正式成为一个邦联国家后,会议改称邦联国会,在邦联宪法的基础上,行使中央政府的权力。直到1789年新宪法诞生,会议被主权分立的美国联邦政府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