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堡之变宫女绘画蕴含的文化底蕴(图)
近年来,“文玩”一词在艺术品拍卖市场频繁出现,但到底什么是文玩?哪些艺术品属于文玩?这个问题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有的网上售物竟把核桃、手串之类的民俗玩物也冠名为文玩,更引发了诸多争议。
“文玩”指的是人们欣赏、喜欢把玩的书画文具艺术品。要成为真正的文玩,它必须具备三个主要特征:专用性、实用性和艺术性。首先,它应该是书画时期的人们专用的物品;其次,它必须具有实际使用功能;第三,它还应具有令人欣赏和诱人把玩的魅力。
根据“文玩”的定义和特征,我认为,凡是不具备书画功能或缺乏艺术性的物品都不能称之为文 玩;同样,仅仅作为工具使用而没有吸引人的美学价值的东西也不算作真实的“文 玩”。只有那些既能满足书写需求,又富有审美价值并且能够让人乐于观赏与珍藏才真正可以被视为“ 文 玩”。
从历史发展来看,“ 文 玩”以毛笔为龙头,以《四宝》为主体逐渐演变而成的一系列书写用品。这些产品种类繁多,在明代出版物《雅集》中就提到有四十余种,其中包括笔墨纸砚及其配件等。此外,还有一些现代创作,如百年灵芝制成的小水盂或龙爪枣树枝制成的小笔挂,这些新材料、新工艺也是文化传承的一部分。
选择制作材料时,“ 文 玩”并不追求奢华,而是擅长采纳自然界精良之材,如竹木石瓷等。在设计造型方面,风格各异,有奇思巧构,有自然造化,有精细刻工也有简约高雅。而在题材上,则崇尚古典文学中的意象,如梅兰竹菊七君子,以及其他各种植物动物形象。
历史上,有许多大师致力于制作这类精品,他们的手艺得到了后世赞誉,比如宋代汝窑三足洗这样的珍贵作品,以及朱三松和顾二娘这样的大师。这一切都证明了“ 文 玩”的核心在于其蕴含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不是单纯为了商业目的所生产。如果将其功利化,不免沦落成了简单商品,没有了它原有的文化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