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第二部文化底蕴在古董中的展现(图)
近年来,“文玩”一词在艺术品拍卖市场频繁出现,但它的定义却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有的网上售物竟把核桃、手串之类的民俗玩物也冠名为文玩,这引发了诸多争议。
“文玩”指的是人们欣赏、喜欢把玩的书画文具艺术品。要成为文玩,它必须有三个主要特征:专用性,即它是文人书画时的专用物品;实用性,即它必须具有真正使用功能;艺术性,即它应当令人欣赏,诱人把玩。
根据这些特征,我认为,一切不具备书画功能的物品都不能称作文玩;缺乏艺术性的被当作工具使用的文具也不叫做文玩;仅仅因为被人喜欢而不一定是真实文化底蕴所包含的一般物品,也不能一概称之为“文 玩”。只有那些以毛笔为龙头,以《四宝》为主体发展而来的书画与制图用品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 文 玩”。
历史上的“ 文 玩”种类繁多。在《大明律·刑部职掌》中曾提及有几十种类型,如笔墨纸砚等,甚至还有细分,如大、中、小楷、提笔、抓笔等。这一切都是对文化底蕴的一种展现和传承。
选材方面,不必过于奢华,可以采取自然材料如竹木石瓷。此外,在造型设计上,有奇思巧构,有自然造化,有精致绝美也有简约求雅,而题材则多以崇尚古典文化中的梅兰竹菊四君子和七竹贤。
宋代汝窑三足洗可谓宝中之宝,而制作此类作品的大师们历朝更是一位接一位,其中包括明代竹雕大师朱三松清代制砚大师顾二娘,他们留下的作品至今仍令人赞叹不已。
关于“ 文 玩”的讨论很多,其中有一段故事尤其值得记住,那就是宋代书画家米芾拒绝皇帝赐官,只要求一块砚台。这段故事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 文 玩”的核心价值——其所蕴含的人间烟火气和深厚文化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