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一1949年思维导图解析揭秘中国古代官妓的五大类别
古代官妓的复杂史:中国历史上妓女的五大分类
在1840年至1949年的这段时间里,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概念显得更加广泛和多元。专家们认为,在这个时期,中国的妓女可以被划分为两大类,即艺妓和色妓。艺妓主要从事艺术表演,如歌舞、戏剧等,而色妒则主要以卖身为主。
细化来说,这些历史上的妓女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宫 妓、营 妓、官 妓、家 妓和民 妓。宫娭是服务于皇帝及其后妃的女子;营娭则是为了军队士兵提供娱乐服务;官娭则是供给地方官员陪伴与娱乐;家娭是由达官贵人养着,为他们提供服务;而民娭,则更接近现代社会所理解的那种自由职业者,他们可能会在街头巷尾或酒楼茶馆中活动,以此来维持生计。
其中前三种类型被归入国家正式编制(乐籍),由国家财政供养,并且她们的地位虽然低下,但生活却相对优裕。而后两种类型属于体制外,独立经营,不向国家伸手,也不给政府添乱,她们自负盈亏。
这些女性不仅仅因为其美貌受到青睐,更因为她们能够通过传唱诗词歌赋来增加自己的知名度。对于那些才华横溢但无法当权的人来说,与这些能歌善舞又有才情的女子厮混,无疑是一件令人快意的事情。这也成为了双方都能获益的事情,因为她能够得到高雅文化传承,而他也能证明自己的人生丰富多彩,同时享受她带来的艺术欣赏。
甚至有时候,这些女子传唱下的作品还能流传久远,比如柳永这样的人物,他因他的才华而成为人们争相追求的情人之一。但随着时间推移,对于这种关系越来越严格地进行规范。在宋朝之后,这种关系已经不能再公开了,只能私下进行,这样的规定执行起来无疑很难控制。
最后,在明朝时期,由于政治原因,一些原本作为官方职责的一部分的事务开始转变方向,使得一些曾经隶属于国营系统中的女性不得不面向市场寻找新的生存方式,从而导致了市场化趋势的出现,从此以后,中国的 prostitution industry 开始走向市场化路线,其它方面仍然保持着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营体系支持的情况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