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妓秘史揭秘中国历史上的七大妓女类型
古代官妓的野史记载: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有哪些秘密类型?在深邃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古代所谓的“妓女”概念似乎比我们现代理解要更加丰富多彩。学者们认为,中国历史上所说的妓女,可以粗分为两大类别,即艺妓与色妓两大门派。艺妓主要以艺术表演为生,如今之文艺界人士、娱乐明星,而色妓则以其迷人的外貌为主,是今日社会普遍认知中的娼妓。
细致划分时,我们发现这两大类别下,又可以进一步细化出五个不同的类型:宫廷里的宫 妓、军营中的营 妓、地方官员身边的官 妓、达官贵人家庭中的家 妓,以及民间流浪的民 妓。这五种类型分别服务于皇帝(宫廷)、军队(营)和地方政府机构(官)、达官贵人家庭(家)以及自由自在地生活在社会各个角落的人们。
其中前三种类型,被称作是国家正式编制内人员,她们虽然地位低微,但享受着优渥待遇,编入乐籍,由国家财政供养,并服务于国家象征——皇帝与高级行政机关。此外,这三种类型还因为他们的地位而被视为国之荣耀和文化传承者的角色。
相对于此,上述最后二种,则属于私人经济范畴,不依附于官方系统,不向政府寻求帮助,也不给予政府添乱。她们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这一点上,他们更接近今天人们对“职业性质”的理解。
唐朝时期诗词歌赋成为科举考试的一部分,对那些才华横溢并且能写出好诗的人来说,这是一条通往仕途的大门。而作为她们的客户,即这些进士出身或已是高级行政人员的人士,她们不仅仅是卖身,更是卖唱,因为好的声音能够确保她们获得更好的报酬,同时也提升了她们艺术造诣,这也是文人阶层看重的一点。
这些金榜题名后来成为她口中传唱佳作,让她的声誉随之提升,而对于那些参加宴会和聚会的人来说,与这样的女子厮混,无疑是一场令人难忘的情感盛宴。这种互利共赢的情况,在当时极受欢迎,以至于一些著名词人的作品因由此得以流传久远,如柳永,他成为了许多女子争相效忠对象,但他的政治生涯却因此受到影响,最终只能填词度日终老。
宋朝之后,将规定只有提供歌舞陪酒活动,而不能提供性服务,以防止过度滥用权力。但实践中执行如此规定显然颇具挑战性,因为私下的交易几乎无法被监控到。而到了明朝,朱元璋禁止官方购买女性劳动力,从而改变了整个制度,使得原本专供官员使用的女性劳动力转而面向市场进行工作,为国家增加收入同时也促使了行业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