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后中国野史大全揭秘古代官妓的迷离传说与历史真相
古代官妓的传奇:揭秘中国历史上的五大类型妓女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妓女有着复杂多样的存在,他们不仅是艺术表演者,更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专家们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妓女可以分为两大类,即艺妓和色妓。艺妓主要从事艺术表演,如今我们所说的文艺工作者和娱乐明星,而色妒则更贴近我们对娼妓的理解。
细分来看,这些历史上的 妓女可被划分为宫、营、官、家和民五大类:
宫妓,是服务于皇帝御用之人,享受着特殊的地位与待遇。
营妓,则服务于军队中的将士,为他们提供慰藉。
官 妗则侍奉地方官员,对她们而言,那些高级别职位的人物就是她们生命中的“丰盛水草”。
家 妗则是在达官贵人的家庭中供养,以其才华给予那些权贵以欢乐。
最后还有民 妗,她们生活在民间,与现代意义上所称的“娼妇”相似。
这些分类中的前三种属于国营系统,被编入国家正式编制(乐籍),由国家财政保障,不仅地位低下,而且收入却颇为优渥。而后两类则独立经营,不依赖国家支持,由此也就拥有了更多自由。
这背后的原因不仅是皇帝榜样示范作用,更重要的是唐朝科举取士诗赋成为科考内容之一,而作为歌舞者的女子,她们既能卖身,又能卖唱,这对于文人来说是一个双重吸引力,因为她们不仅美丽,更擅长艺术表现,使得这些官员愿意投入巨资购买她们提供的服务。
他们唱什么呢?这些进士出身的大人物创作出的诗词歌赋自然成为了她们传唱佳作。这对于女子来说,与这种身份高贵的人交流,可以增加知名度;而对于男子来说,与比自己妻子更美、风情万千且文雅多倍的女子交往,无疑是一次难得的人生体验,也能够证明自己的辉煌,同时通过传唱使其作品更加流传久远。
然而,在宋朝时期,那个著名词人的柳永因为与一众争相求爱的小生娘而影响仕途,最终只能填词终老。在这个时期,规定了只能提供歌舞陪酒,不许性交易,但私下的交易似乎很难被发现,因此执行起来颇有难度。
到了明朝,朱元璋禁止官方之间与官方嫔妃之间发生性关系,并要求它们面向市场进行活动,从而增加政府收入。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制度逐渐失效,最终导致了中国从官营转向民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