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缙书法家的有趣小故事
我,解缙,1369年生于江西吉水(今江西吉水),1415年辞世。明代书家,以字大绅、号春雨闻名。我自幼聪颖悟性超人群,对文雅劲奇古的文章风格有独特的理解,对豪放羊瞻的诗歌也有深刻的感受。我的书法小楷精湛,行草皆佳,尤其在狂草方面,我曾以一时之作让世人称道,但也因为纵荡无法而被批评。
有人认为,在永乐时期,当时很多人能书笔墨,我当以学士之尊为首。但即便如此,我仍旧无法抑制自己的才华和个性。在《黄庭》这篇作品中,全是摹仿右军的手笔,其婉丽端雅令人赞叹。我还著有《文毅集》、《春雨杂述》,并对书法多有论述。
我的墨迹中,有《自书诗卷》、《书唐人诗》,其中《自書詩卷》的章草作品,是用纸本描绘,用墨色勾勒。这件作品在永乐八年(1410)完成,当时我因贬官,被迫居住在南京。在此期间信笔成稿,这份作品中的锋利与圆润相结合,使得行笔迅速气势奔放,如同泉涌般流畅无阻。
从整体来看,我所创作的书法基础上依托“二王”,但又融入了《圣教序》的韵味,将行和草融合于一体,使线条流畅体势舒展显得坦荡自然。笔画粗细参差曲折多变,有时候笔画会颠狂翻腾错综复杂,而竖画则毫不迟缓,一蹴而就。
尤其是在卷尾处,“付于有识者自辨之”几个字,那种狂放不羁的情怀,让整个气势升华到极致,就像那著名的《自叙帖》,显得很浪漫。这件艺术品是我长时间追求与实践经验的结晶,是我生命的一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