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与截访清朝只许敲鸣冤鼓 不许拦车喊冤
核心提示:清朝规定,者只可敲设于都察院和步军统领[注: 步军统领衙门全称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是京师卫戎部队。掌京城守卫、稽查、门禁、巡夜、禁令、保甲、缉捕、审理案件、监禁人犯、发信号炮等要职。]衙门之外的“鸣冤鼓”,但不允许“邀车驾直诉”。清代对于京控的处理流程有明确规定:都察院接受后,认为情节较重的向皇帝具奏;情节较轻的,受理之后再转回各省总督、巡抚办理。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每年两次,催告各省逾期未结的案子,并向皇帝汇报。
文章摘自:《南方都市报》2011年11月06日第AA29版,作者:沈彬,原标题:京控:中国古代[注: 中国古代 中国古代中国古代是指先秦至1840年鸦片战争的历史-zhongguogudai]的进京和截访制度
在阅读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李典蓉女士的著作《清朝京控制度研究》前,我还真不知道“京控”这个古代法律术语。wWW.LSQn.cn不过,京控的另一种叫法“告御状”,大家不会陌生。京控有些类似于现在的制度。
大而化之地说,中国古代属威权社会,统治者不希望臣民有强烈的权利意识而去打官司。因为打官司本身,就算是“民风刁顽”,也是对的威胁。孔子的名言“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易经》里那句“讼则终凶”,这两句话随着历史的发酵,无限膨胀为官府的“伟大理想”———从“息讼”变为“压讼”。
问题的另一个层面是,封建统治者要向臣民显现“青天”形象,让人相信问题出在地方官员身上,皇帝还是英明的,所以要给臣民一个“来京”的合法渠道。“告御状”,本身还有着德政的寓意,是一种底层百姓的寄托。但显然,既要息讼,又要彰显德政,存在一定冲突。
从效果看,京控也是中央政府[注: 中央政府centralgovernment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政府的对称。负责统一领导全国地方行政工作,集中掌握国家的国防、外交、财政、内政等行政职权。]控制地方,皇帝控制官员的手段。就像皇帝能任意开启、关闭其他沟通渠道(言路)一样,皇帝也控制着京控的阀门。比如,嘉庆帝即位之后,出于手腕也罢,励精图治也罢,反正一改其父乾隆帝严格限制京控的政策,表示要“勤求民隐”,不许官员限制百姓京控,甚至称自己有时间的话会审阅每起京控案的卷宗。
在京控上,大体上形成了中央为彰显“政平讼理”,地方官员为“劝民息讼”的博弈;如何保障百姓的权利,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