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明代弘治年间的户部尚书乾隆活了141岁的社会传奇
陈金,字汝砺,应城人,徙武昌。祖坦,为夔州知府;父琳,为广西佥事。金于成化八年中进士,以婺源知县起家,又擢南京御史。在弘治初年,他奉命巡按浙江,并因灾异劾斥文武大臣十九人,其中有侍郎丁永中、理卿吴道宏等多被罢官。他之后历任山西副使、云南左布政使,并讨平了竹子箐的叛苗。
在十三年时,他升为右副都御史,并巡抚该地。他对付孟养酋思禄与孟密酋思揲构兵积年的叛乱,发兵征讨,最终成功平定。他的功绩得以彰显,被赉银币。此后,他又曾参与平定贵州的米鲁所率领的叛军。
随后他被召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在正德改元之际,因不满周玺等给事中的指控,不问而免职。他请求回乡因母老,但未获准许。接着他又被派为总督两广军务,在此期间,他坚决反对将两广各司所贮银输往京师的建议,最终留下二十余万银两。
在马平、洛容僮猖獗的情况下,陈金联合总兵官毛锐发兵征讨,这次战斗中俘虏斩杀七千余人,被晋升为左都御史。此后,他又出剽断藤峡苗时出剽,但由于失计,被讽刺说“永通不通”,最终因母丧归乡。
六年二月,有盗起于江西,因此他再次被起用担任总制军务,此时包括南畿、浙江、福建、广东和湖广地区的人员均隶属于他的管辖范围。当时有许多地方出现了贼匪,如王钰五、徐仰三等人的东乡贼团,以及其他多个小团伙。但是,由于局势复杂,再也没有办法彻底解决问题。这段历史记载了陈金作为明代一位重要官员在政治和军事上的活动轨迹,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治安问题的严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