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解决光棍问题中国近代史中七种手段的巧妙对比
《中国近代史》中的七种古代解决光棍问题的方法
强制女子出嫁
在晋代,司马炎下令女孩子到17岁必须嫁人,如不成婚官府将由长吏安排。南北朝时若适龄未婚,还要坐牢。
官媒指定
古代男女婚配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官媒是专门负责解决光棍问题的人员,他们通过强制手段给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给某男。
鼓励寡妇再嫁
寡妇再嫁在古代并不容易,因为有迷信认为多次更换丈夫会被看不起,但为了平衡适婚人口比例,在男多女少的地方支持寡妇再嫁。
鼓励男子娶二婚
古代男人娶寡妇或二房较为难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风俗逐渐变得常见,有些少数民族甚至允许儿子娶继母或妻后母。
限制富人纳妾
不同朝代对纳妾有不同的规定,如汉初允一夫多妻,明初朱元璋限制亲王和世子等级别的人员只能有一定的数量的妾室,而普通百姓则不得纳妾。
一妻多夫制(极少)
这种情况在现代也存在,即几个男人合伙娶一个妻子轮流使用,但这种现象很罕见且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谴责。
提供奔走机会(春秋仲春会)
春秋时期仲春会为青年提供相互认识、交往的机会,以提高男女之间的结识率。除了仲春会,还有其他节日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为单身男性提供择偶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