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0年明朝文化底蕴物品中的文化印记(图)
近年来,“文玩”一词在艺术品拍卖市场频繁出现,但它到底是什么?哪些艺术品属于文玩,却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有的网上售物竟把核桃、手串等民俗玩物冠名为文玩,更引发了诸多争议。
“文玩”指的是人们欣赏、喜欢把玩的书画文具艺术品。它应具有三个主要特征:专用性,即是文人书画时的专用物品;实用性,即必须具有真正的使用功能;艺术性,即有令人欣赏、诱人把玩的魅力。
根据“文玩”的定义和特征,我认为,一切不具备书画文具功能的物品都不能称之为文玩;缺乏艺术性的被人只当做工具使用的文具也不能称之为文玩;只有那些由文化爱好者喜爱并且被视作美学对象的事物才能成为真实意义上的“文化底蕴”。普通的事物就更不能称之为这样高贵而深远的情感载体。
“ 文 玩”是以毛笔为龙头,以《四宝》作为核心,逐步发展而成的一系列书写用品。在明代出版的大作《雅集》中提及了超过四十种不同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笔墨纸砚及其衍生产品,如笔架、印章和各种装饰用品。这些历史遗留下来的作品既可以细分,也有新材料、新工艺加入,比如百年灵芝制成水盂或木制笔挂,它们代表着一种对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审美追求。
选材方面,尽管注重精致,不尚奢华,但常见材料如竹石瓷等,其造型设计风格各异,有奇思巧作自然造化也有千刀一物简中求雅。而题材则崇尚文学古典,常见梅兰竹菊四君子,以及七竹贤立卧倚坐各式姿态。
数不胜数的小巧精品,如宋代汝窑三足洗至今仍可称得上宝中之宝。大师们历朝历代不断涌现,如明代竹雕大师朱三松清代制砚大师顾二娘,他们留下的作品永垂后世。
关于“ 文 玩”的话题颇丰,其中,便有一段美谈——宋代书法家米芾拒绝皇帝赐官,只求一块砚。这段故事让我们再次感叹其深意所藏。显然,“ 文 玩”强调的是一种文化内涵,因为其核心,是它所蕴含的情感价值,而非单纯商品价值。如果将其功利化,那么岂不是沦为了商场上的流动商品?
综上所述,“ 文 玩”的重要在于它承载着深厚的人类情感与智慧,这正是我们今天对这个概念探索与认知的一个新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