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堡之战死了多少疆土
明朝内阁制简介:明朝内阁的特点及成因是什么?本文将为你详细介绍:
明朝内阁是从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逐渐形成了成为明朝行政中枢的角色。内阁辅臣的人数不固定,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有时自称“阁部”。
起初,内阁大学士仅具顾问身份,皇帝仍是最终决策者,而大学士很少有参与决策机会。到明仁宗、宣宗时期,其地位日益受到尊崇。随着时间的推移,内阁的权力不断增大,即使到了世宗中叶,当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其间,他们的地位也达到了宰相级别,可以压制六部。
尽管首席内阁大学士拥有票拟权,但他们依然不得不通过内部太监来送达批红令。此外,他们虽然职权类似于以往的丞相,但必须与宦官合作才能行使实际影响力,如张居正与冯保。
那么,明朝内阁制又有什么特点呢?
一方面,由于始终未能取得法定的正式地位,所以一直没有成为中央一级正式行政机构。这一点可以从永乐开始,每个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予大政于内阁,但是他们谁也不敢违反祖制,也都不愿意让已经取得彻底胜利的皇权再分配给其他部分,因此进展缓慢且未能真正稳固。
另一方面,与皇权之间存在着矛盾重重,这种矛盾体现在多次出现的情况:当有能力和政治智慧的大臣如严嵩、张居正得势时,他们通常会乘机代行一些或多或少接近宫廷中的控制工作;而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入宫后的辅臣由于资历较浅,没有实践经验,对民间疾苦也缺乏深刻理解,因此难以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但即便如此,也无法逃脱被司礼监挤压或者被皇權压迫,不论抱负如何,都难以施展。
此外,在中枢系统中,虽然作为票拟者的 内 阳 有一定影响力,而司礼监则有直接对朱批令进行处理之权限,这两者构成了一个双轨制。但由于双方的地位特殊性,使得 内 阳 难以真正抗衡司礼监,并且这两个力量大小更多取决于皇帝的情感变化,从而导致了激烈争夺,而非真实合作。
综上所述,无论是对宦官干政还是与六部之间互争雄长的问题来说,都显示出 明 朝 内 阄 的脆弱性,最终导致了宦官干预变得更加普遍和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