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宗探索元朝灭亡背后的自然因素
孛儿只斤·和世瓎(1300年—1329年),元朝第九位皇帝,蒙古第十三代大汗,他是元武宗的长子,元文宗之兄。在大德四年的十一月壬子出生。天历二年,即位于和林北部,以“天历”为年号,是为元明宗。
然而,仅仅在短暂的时间里,和世瓎遭到了燕帖木儿的毒杀,并被迫交出宝玺让位于他。随后,在1329年的4月3日,图帖睦尔正式禅让帝位给明宗,而5月15日,他又被立为皇太子。但就在8月16日至25日之间,图帖睦尔与燕帖木儿一同前往迎接明宗,但途中就将明宗毒死,再次复辟称帝。
天历二年的八月六日(1329年8月30日),孛儿只斤·和世瓎去世时,只有三十岁。他被葬于起辇谷陵墓。而他的弟弟图帖睦尔重新登基成为帝王,这场变动史称“天历之变”。不久之后,在11月4日,他便被尊谥翼献景孝皇帝,并追赠庙号为明宗,同时蒙古文谥号忽都笃皇帝。
此外,有史料记载孛儿只斤·和世瓎在位期间颁布了一些法律文件,如《至正条格》,这是由其继任者元惠宗在1346年颁布的一部法律,这是第三部官方颁布的法律文件,它包括了1260到1344年的各种关于法律方面的圣旨、条例以及司法案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