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蓄的表白算缗与告缗心意相通
为了打击富商大贾、高利贷者的经济力量,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汉武帝于公元前119年(元狩四年),颁布了算缗和告缗的命令。算缗旨在征收大商人、高利贷者巨额财产税,以此为基础设定了一套复杂的税收体系:对于每两千钱的财产,就要抽取一百二十钱;手工业者的四千钱财产同样如此;而拥有轺车或豪华马车的人,每辆都需交纳额外税款,并且商人的车辆更是加倍征税;船只五丈以上,也会被征收一算。若有人隐瞒不报或虚报情况,将鼓励他人揭发,这种行为称作“告缗”。揭发属实后,不仅没收被告者的所有资产,还将其判刑一年,而告发者则能获得被没收资产的一半。此法令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其影响深远。在杨可负责处理告缗事务期间,这个制度如火如荼地推广开来。
这些措施虽然起初有效地限制了富商、豪强、贵族等势力的经济支配力,同时增强了西汉政府的财政实力,缓解了因战争和奢侈浪费带来的经济困境,加强了中央集权,但长期下来,却对商品经济产生了显著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