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哪些事儿胡椒为什么当作工资
我记得在看《金瓶梅》时,一段描述让我印象深刻,那是关于李瓶儿的故事。原来她床后茶叶箱里竟然藏着四十斤沉香、二百斤白蜡、两罐子水银、八十斤胡椒,这些物品价值不菲,足以换取一处门面二间,四层楼房。我当时觉得这情节有些夸张,但随后的了解让我认识到胡椒在明朝时期的珍贵程度。
据说那时候的胡椒价格高得离谱,以至于被用作官员工资的一种形式,即户部会将其折算成一定数额的俸禄或者赏赐给官兵。《瀛涯胜览》中记载永乐年间苏门答刺国每100斤胡椒卖出一两银子,而官方则按照每斤10到20两银子的价格来计价,这意味着胡椒甚至比现行货币还要值钱。
朱棣开心地用胡椿发工资,让人想象一下那个时代的小公务员可能会去邻居家敲门:“我家有胡椒,要和您借点肉吃个烧烤,行吗?”而我们知道,在欧洲历史上,长期以来,都把胡椒作为货币使用,它代表了巨富,也常用来形容一个无足轻重的人。
不过,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古代中国人对这些香料如此重视。在唐朝,《酉阳杂俎》就提到了从摩伽陀国进口的“昧履支”,这种天竺产出的东西形似汉 植物性质辛辣,是六月采摘用的,并且能泡酒入药调味。由于需要从西域进口,所以它一直是高档货,比金子还值钱。
到了明朝,它不仅可以用于燃烧熏香,还能作为一种硬通货。这也是为什么郑和下西洋建立海上丝绸之路,让明朝变得富裕流油,而他的船队带回来的主要商品之一就是大量的胡椒,每年的几千吨购买量,使国家获得巨额利润。因此,对于文武官员来说,用胡椒支付他们的俸禄并不奇怪,因为这样做既能够满足官方需求,又不会扰乱国内经济秩序。而对于那些想要买房子的普通百姓来说,这些事实只是让他们更加理解了当时社会的情况,以及人们为了获取生活所需付出的努力与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