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文化遗韵探索古代物品蕴含的几百年历史(图)
近年来,“文玩”一词在艺术品拍卖市场频繁出现,但它的定义却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有的网上售物竟把核桃、手串之类的民俗玩物也冠名为文玩,这引发了诸多争议。那么,什么是文玩?哪些艺术品属于文玩?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这一概念。
“文玩”指的是人们欣赏和喜欢把玩的书画、文学和艺术品。这类物品应具备三个主要特征:专用性,即它曾经或仍然是某个时代或者文化中书写或绘画时使用的专用品;实用性,即它具有真实且可见的手感和功能;以及艺术性,即它令人欣赏并愿意把玩。
根据这些标准,我认为,一般来说,不具备书写或绘画功能的物品不能称为文玩;缺乏吸引人美学价值,只被当作工具使用的文字工具也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文 玩;只有那些文化人喜爱并用于他们日常创作活动中的艺 术品才能被归入这个范畴。而普通简单的小饰件则更不符合这种定义。
“文房四宝”,即毛笔、墨水、纸张和砚台,是中国传统书法文化中的核心组成部分。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基本元素逐渐演变出各种各样的书法材料,如笔架、小楷等。此外,还有印章盒、印泥盒等辅助工具,它们共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人造珍贵工艺作品。在《古今图书集》这本出版于明代的一本著作中,列出了超过40种不同的类型,其中包括以上提及的大部分,并且还有一些如石刻设计板这样的特殊产品。
虽然大多数这些古老的工艺作品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但是现代也有新颖创新,比如利用百年灵芝材制成的小水盂或者将龙爪枣树枝雕刻成的小笔挂等。选择材料时,“文房四宝”的制作往往追求简洁自然,而非奢华浮夸,常用的材质包括竹子、木头、三角形状石头,以及瓷器等。在设计上,每一种都有其独特风格,有奇思妙想,有自然流露,有精细工艺,也有简约高雅。
每一件好作品都是独一无二地展现了作者才华,如宋代汝窑三足洗就被誉为宝藏中的珍宝之一。而历代名匠们对于这些小巧而精致的事物所做出的贡献也是不可估量的,他们让后世得以继承并继续发扬光大,如明朝竹雕大家朱三松清朝砚匠顾二娘,都留给我们深刻记忆。
关于“文房四宝”的故事很多,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发生在宋代,当时米芾对皇帝赐予的一官位表示拒绝,只要求一块砚台。这段故事至今仍令人赞叹不已,对于理解“ 文房四宝”的精神内涵提供了深刻启示。如果只看其功利面,将会错失其蕴含的心灵与情感价值,使它们沦为仅仅市场上的商品而已。“ 文房四宝”强调的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追求,而不是单纯商业化后的商品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