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朱常洛物表文化底蕴福王继位之谜藏于其中(图)
近年来,“文玩”一词在艺术品拍卖市场频繁出现,但它的定义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有的网上售物竟把核桃、手串等民俗玩物也冠名为文玩,这引发了诸多争议。
“文玩”指的是人们欣赏和喜欢把玩的书画文具艺术品。它应具有三个主要特征:专用性,即是文人书画时的专用物品;实用性,即必须具有真正的使用功能;艺术性,即应当具有令人欣赏、诱人把玩的魅力。
根据这些特征,我认为,一切不具备书画文具功能的物品都不能称之为文玩;缺乏艺术性的被当做工具使用的文具也不算作真实意义上的文玩;只有那些由文化底蕴丰富的人喜爱并收藏的一些特殊用品才可以被归类为真正意义上的“文玩”。
“文玩”起源于毛笔和《四宝》这两个核心概念,随后逐步发展成为一系列书写工具和美学元素。在《明间笔谈》中记载了40余种不同的“四宝”,包括各种笔墨纸砚及其衍生产品,如印章、水盂等。此外,还有许多小型工艺品如竹雕木刻石器瓷器等,都能作为“四宝”的装饰或配件。
这些作品虽然大多数是历史遗留,但选材与设计仍然不断创新,如百年灵芝制成的小水盂或龙爪枣树枝制成的小笔挂。选择材料时并不追求奢华,而是倾向于采取自然精巧,如竹、木、石和瓷等材料。
在造型风格上,“文字游戏”展示出极大的创意,有奇思妙想,也有简洁自然,有千锤万击出的完美无瑕,有简约求雅。题材则偏向崇尚古典,以梅兰竹菊四君子为主,同时也有七竹贤图像出现。
宋代汝窑三足洗就以其独特而珍贵,被誉为宝中之宝。而历经时间考验的大师们如朱三松和顾二娘,他们对制作技术及工艺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为后世留下了永恒价值。
关于“文字游戏”的故事充满传奇,比如宋代书法家米芾曾因皇帝赐予他官职而拒绝,仅希望得到一块砚台。这段故事至今仍让人感叹不已。
因此,我们看到,所谓“文字游戏”,其核心就是其内涵深厚的地位,它强调的是文化底蕴,而不是简单地将其视作商业商品。如果功利化处理,那么这样的东西岂不是只是普通市场上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