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间故事中古代女子的笞杖要反复体现其在社会中的悲惨命运
中国古代刑罚中的“笞杖”体现了对女性的残酷待遇。这个刑罚涉及使用竹条或木棒抽打受刑者的臀部、腿或背部,性质与杖刑相同,但轻重有别。在不同的朝代中,这种惩罚被用来对付犯有奸情的女性。明代规定妇女在接受这种刑罚时必须脱去裤子,这不仅是一种肉体上的痛苦,也是精神上的羞辱。这种规定导致了一些社会问题,如嫉妒和诽谤,因为人们会寻找任何借口指控对方家中妇女,并通过贿赂官府来实现这一点。当受刑者被带到公堂时,她们通常会遭到民众的围观和侮辱,有时甚至因为无法承受这样的羞辱而选择自尽。此外,还有一项惯例,即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而衙役们则可能偷偷地拾起她们的鞋子,让人传看。这一切都反映出古代社会对女性的一种极端偏见和不公正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