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总督权利那大为何清朝皇帝没有分家呢原因出在什么地方回到清朝当海盗的故事中有答案
四川总督权利那大为何清朝皇帝没有分家呢?这一个问题,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好奇。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探讨这个问题,看看原因出在哪里。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已经讲述了陕西、江南、湖广三个省的分家情形。这三个省因为辖区辽阔,所以被清朝皇帝进行拆分。但是,当我们来到四川,这个省份的地形特殊,使得清朝皇帝无法将其再次分割。
元朝时期,四川和陕西曾经被合并管理,但后来由于管理上的不便,两个地区被独立出来。明朝继承了元朝的行省制度,对四川的管辖区域也没有太多变动。然而,当清朝统治中国时,他们发现全国有的几个大型省份确实存在着对中央统治的威胁。
为了防止自己遭遇像蒙古人那样被赶回东北老家的事情发生,清朝高层决定对一些大的省份进行分割。比如江南省成了江苏和浙江,而陕西省则成为了甘肃和宁夏。而湖广则以洞庭湖为界,将它划分成了湖北和湖南。不过当他们考虑到了四川这一点,他们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四川的地理环境极其特殊,不适宜进行这样的划分。
实际上,在那个时代,整个四川地区比现在要大很多,还包括重庆以及东部部分地区。而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巡抚,每两个或三个地方会设立一个总督,比如两江总督负责的是江苏、安徽和江西等地。而只有直隶总督可以单独管理河北一地,并且他的职位非常重要,以至于他还兼任北洋大臣。在晚期,有时候直隶总督甚至能掌握更大的权力。
对于四川来说,由于面积过于广阔,它既不是由其他总督所管理,也没有再增加新的行政单位。当初出现的一个尴尬情况是在内战期间,由于任务重叠,即农民起义该由谁处理成为难题。此外,那时的两位官员之间互相推诿,没有人愿意让步而导致内部矛盾加剧。在乾隆年间,为解决这种矛盾,乾隆皇帝决定撤销了 四 川巡抚一职,让 四 川 总 督同时担任巡 抚事务,从此以后,就形成了一种惯例,使得 四 川 总 督拥有巨大的军事与民政权力。需要注意的是,不仅仅是巡抚,其它各地的官员们也是平级关系,而非上下级关系,因此谁胜谁负并不一定。如果真要撕破脸较量的话,那些“小”官可能斗得过那些“大”官。在权力的角度上,每个位置都有其独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