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人算缗告缗显贵
为了打击富商大贾、高利贷者的经济力量,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汉武帝于公元前119年(元狩四年),颁布了算缗和告缗的命令。算缗就是向那些拥有大量财产的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的一种税收。根据规定,每当一个大商人或高利贷者拥有的钱数达到二千钱,就要被征收一算,即一百二十钱的税款;对于经营手工业的人,如果他们有四千钱以上的财产,也要被征收一算;而且,对于所有拥有轺车的大户,每辆车都要额外征收一算的税款,而对于商人的车,则是加倍,即每辆车都要支付两倍的税款。此外,对于船只五丈以上的,都会被要求支付一算作为税款。
如果这些富豪们试图隐瞒自己的财产或者在报税时故意低报,那么任何人只要揭发出来,就能得到奖励。而且,这些揭发人的行为不仅能够获得奖励,还能从没收掉那些被告的人物全部财产中获得相应比例的一半,并且还可以免除一年服兵役。如果说上述措施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够限制和打击富商、豪强、贵族等阶层,但也对商品经济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