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明历史在这些物品中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图
近年来,“文玩”一词在艺术品拍卖市场频繁出现,但到底什么定义为文玩?哪些艺术品属于文玩?一直未有明确答案。网上售物竟然将核桃、手串等民俗玩物冠名为文玩,引发了许多争议。
“文玩”指的是人们欣赏和喜欢把玩的书画文具艺术品。它应具有三个主要特征:专用性(即是文人书画时的专用物品)、实用性(必须具有真正的使用功能)和艺术性(应当具有令人欣赏、诱人把玩的魅力)。
根据“文玩”的定义和特征,我认为,一般不具备书画功能的物品不能称之为文 玩;缺乏艺术性的被当做工具使用的书具也不能称作文 玩;仅仅因为是某个人的喜好而被称作“文 玩”的东西,只有具备以上三大特征才能称之为真实的 文 玩;普通娱乐用品更是远离了这一概念。
“ 文 玩”以毛笔作为核心,以《四宝》为主体,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系列。明代出版物《雅集》中提及了四十余种,其中包括笔墨纸砚及其配件等多种类型,有些还能细分出不同的款式,如笔可分成大小楷、提笔等。
选材方面,不尚奢华,常采竹石精灵,材料多样如竹木石瓷等。在造型设计上风格各异,有奇思巧作也有自然造化。而题材则崇奉古典文化,如梅兰竹菊四君子,也有七贤七智之类。
其中有些精品堪比宝藏,如宋代汝窑三足洗。在制作这类珍贵文章用品的大师们历朝历代层出不穷,如明代竹雕家朱三松清代制砚大师顾二娘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事迹。
关于“ 文 玩”的话题颇丰富,其中有一段美谈不可错过,那就是宋代书画大家米芾曾拒绝皇帝的一官位,只求一块砚台。这段往事让人感叹不已。
由此看来,“ 文 娟”的核心在于其蕴含深厚的文化底蕴。一旦功利化,便只是一项商品,而非文化传承中的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