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诡事录中的圣旨不造真理自显古人为何不冒充神圣的文告
江山社稷以百姓为根本,天子为其生命之舵手。如何将旨意传达给臣民,便成了一道难题。诏书的雏形在周朝萌芽,当时君主下令往往用诏令,但并非只有天子才能发诏书,群臣亦可行使此权力。在西周时期,诏书分为“敕命”和“诰命”,但它们更多是用于训导与劝勉,而非真正的圣旨。
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登基称帝,才使得诏令成为皇帝专有的文书形式。它包含了皇帝的继位、婚姻等重大事项,以及国家灾变与庆典等重要事件。此时,圣旨机构的不同导致功能各异,其中圣旨作为一种特殊形式成为了皇帝传达命令的一种方式,也体现了皇室威严,让接旨者仿佛亲见天子的气度。
既然如此,那么古人何不冒充神圣文告呢?答案在于几点:首先,是长度和布料的问题。真正的圣旨并不像电视上看到的小小纸条,它们可以长达两米甚至四米,有时还需多人合力展开。而所使用之布料,则来自进贡,其质量远超平民所能触及,因此伪造这样的巨幅圣旨显然困难重重。
其次,是审核流程之严格。这一过程涉及十八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负责人签字盖章,一旦出错,不仅该官员头颅皆悬而未决,还可能连累全家遭受抄家之刑,这对家族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更是一种欺君大罪。
最后,即便是防伪措施也不容小觑。在唐朝,以门下设暗记;明朝则常写作“奉天”,其中那个“奉天”乃由当世刺绣高手勾勒,并且位置随祥云变化,使每份圣旨都不尽相同,无从仿制,为伪造者提供了极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