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儿童故事古代女子的笞杖秘密
在古代的中国,笞杖作为一种刑罚被广泛使用,它的本意是用竹条或木条抽打犯人的身体。笞刑和杖刑虽然性质相同,但轻重有别。笞刑使用的是小荆条或小竹板,而杖刑则使用的是大荆条、木板或棍棒。
朝代更替之下,这种刑罚也随之变化。在宋、元两代,规定妇女受笞杖时必须脱衣,这不仅是一种肉体上的痛苦,也是一种精神上的羞辱。这导致了一些社会问题,如民间亲戚之间因误会而产生仇怨,然后指控对方家中的妇女进行奸情,以便获得官府的支持,并让她们接受这种残酷的惩罚。
执行此类判决时,有时候衙役会借口“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等名目,对受刑女子百般侮辱。此外,被告还需光着脚过堂,如果没有足够的人数押送,她们可能会遭到无赖子弟的欺凌和羞辱,有些甚至因为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而选择了自尽。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受到这一审判的人还要在公众场合示众一天,无疑这对她们来说是一个极其困难和痛苦的情形。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法院官员并未出庭,他们的一位代表仍然能够继续进行这些侮辱性的行为,使得被告处于极度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