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简介中的古代光棍之谜七种奇特解决方案
《中国近代史》中的古代光棍之谜:七种奇特解决方案
强制女子出嫁
在晋代,司马炎下令,女孩子到17岁不嫁人,地方官员要强行为她找对象。到了南北朝,如果适龄女孩不出嫁,还要坐牢,这就是“十嫁坐之”的说法。虽然最初是为了增加人口,但实际上也解决了许多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
官媒指定
元代的《西厢记》中有关于媒人的故事,如今的民政局发放结婚证,与古代官媒一样拥有权力,但方式更温和。清代设立官媒,让大量男子被罚配去新疆边疆稳定后继有人,农民起义军的妻女或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指定给某个光棍男。
鼓励寡妇再嫁
过去有“好女不嫁二嫁”说法,因为迷信认为两次婚姻会让死者遭二鬼缠身。但为了平衡男女比例,在男多地带,对寡妇再婚持积极态度,不仅限于民间,也有官方支持。
鼓励男子娶二婚
与提倡寡妇再嫁相对的是鼓励男人娶已婚女性,即便这在社会上并不常见,只是在讨不到或讨不起良家女子时才考虑。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风俗慢慢变成了社会习惯。
限制富人纳妾
历史上实行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造成男性过剩问题。而国家为了减少这种现象,加以限制,比如汉朝允许卿大夫最多八妾,而普通百姓则只能有一位配偶。
一妻多夫现象(略)
提供奔赴机会
春秋时期仲春会为青年提供交友平台,提高了男女婚配率。在《周礼》中规定,“仲春之月”,举行会聚男女,不得禁止奔赴,而非无故拒绝即处罚。这类活动通常在三月三日举办,还包括正月十五、七月七等节日,为单身群体提供择偶机会。